六零小保姆嫁大佬后 - 第2章
看到他大姐昏迷不醒,面若金纸的模样,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,要不是祝月拦着他,他早杀上胡家了。
叶素兰是一直不赞同自己儿子去当什么红小兵的,主要她觉得红小兵干的事情都很缺德,一人一旦做多了缺德的事情,迟早会报应在自己头上,她怕自己儿子遭报应。
再加上儿子跟着红小兵四处乱窜,经常不在家,也不知道他在外面是死是活,她就更不赞成儿子当红小兵了。
她一把拉住祝和平,拿眼瞪他,“斗,你拿什么斗,那姓胡的攀上了首都某位大领导的大小姐,人家背景大着呢,你就算是红小兵,人家要对付你,还不是像对付一只蚂蚁那么简单。你别瞎折腾了,先照顾你姐吧,等你大姐醒来,咱们再问问你大姐是个什么想法。”
祝馨在屋里听完了她们的对话,脑海里回想起原主的记忆,认清也接受了自己穿越到六零年代的事实。
她心里默默地想,别人穿越,好歹穿越成大小姐,公主啥的,她倒好,直接穿到贫穷无比的六零年代,还是十年大动乱闹得最凶的这年。
如今是批判各种资修下九流的年代,全国各地风声鹤唳,一言一行都小心谨慎,她穿到这个年代,就是为了体验人间疾苦?
叹了一口气,祝馨从床上爬起来,走出房门。
叶素兰看到女儿醒了,激动不已,上前扶住她摇摇晃晃的身体,“馨儿,你可算醒了,妈都快被你吓死了!你说你这丫头,咋那么想不开去投河,你就没想过你死了,妈怎么办?”
无论祝二山和祝家人有多么的重男轻女,叶素兰这个当妈的,对三个孩子始终一视同仁,都当成宝贝一样的疼,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给三个孩子最好的东西。
也许是原主对叶素兰这个母亲存留的感情作祟,祝馨望着眼前穿着半旧带补丁衣服,不过四十岁,看起来十分憔悴沧桑的妇女,忍不住红了眼眶,“妈,女儿错了,是女儿对不起您。”
叶素兰也红了眼眶,将她抱进怀里,“馨儿,妈知道你受了委屈,妈给你杀只鸡炖来补补身子,等你身子好了,妈再带着你上那胡家,给你讨公道啊。”
叶素兰去院子里的鸡圈抓鸡了,必不可免的跟祝老太太发生冲突,在厨房里吵吵一片。
祝月扶着祝馨,回姐妹俩住的屋子里,“姐,你身子还没好利索,外面冷,你还是在屋里歇着吧。”
原主大冬天的跳河,在水里浮浮沉沉许久,被人捞上来,身体都冻乌了,寻常人要这么折腾,早死了,但祝馨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。
祝月虽然疑惑她那不会游泳的大姐,是如何在落水后半小时后还活着,但大姐能醒过来,她心里还是很高兴,又有些担忧。
她们姐弟三个,她大姐身体最弱,因为她妈怀大姐之时,家乡正闹饥、荒,没东西吃,大姐打从娘胎里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又是早产儿,小时候瘦得跟猫崽子似的,性格却很泼辣,一直护着她跟弟弟。
祝月知道她姐有多么喜欢胡鑫凯,如今她姐又是跳河,又是被胡鑫凯抛弃,身体和精神双重打击下,她真担心她姐熬不过去。
祝和平大大咧咧地靠在门板上问:“大姐,要不我带一队红小兵上胡家门,给你出口恶气?”
祝馨坐在床上,任由祝月给她腿上盖被子,“不着急,等我身体养好了,再去胡家算账。”
胡鑫凯攀上高枝,不声不响把原主抛弃,害得原主跳河自尽,这种忘恩负义的陈世美,她必然要亲自登胡家门,好好教训渣男一番,为自己谋取一些福利,才能给原主解气,告诫她的亡灵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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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啊,我又开新文了,大家久等啦。
第2章
听说祝馨醒了,呆在家里不哭不闹,胡鑫凯心里隐隐不安。
他深知道祝馨的脾气,她不声不响地投了河,又死去活来,心里不知道憋了多大气,指不定要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出来,搅合他的好事。
胡鑫凯不由叫上自己的老子娘,去上水村打探是个什么情况。
胡鑫凯跟祝馨的婚事是从娘胎里定下的,那时候他妈李芙蓉,和祝馨的妈叶素兰是同学,也是好姐妹,两人嫁的男人家境差不多,又在同一个月怀孕,就开玩笑说,两人以后要是生了不同性别的孩子,就订娃娃亲好了。
后来两人果然生了不同性别的孩子,彼时两家人的感情还很好,娃娃亲就这么定下了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叶素兰的丈夫一如既往在庄稼地里刨食当庄稼汉,日子过得苦哈哈的。
而李芙蓉的丈夫,颇有些志气和心眼,为了给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,开始专研生财之道。
经过几年精心专研,他不知道怎么弄到了一笔钱,拿这钱,在他所在的下水村里打通关系,当上了村官,做到如今,已经是下水村的一把手,人称胡书记。
胡家有钱有势了,就看不上祝家了,胡鑫凯又是他们家的独子,夫妻俩一直想找机会,退了当年的亲事,又怕被人说闲话,这么多年都在绞尽脑汁,该怎么跟祝家说退婚的婚事。
但他们的儿子,打小就喜欢祝馨,一直护着祝馨,他们找不到由头退婚。
祝馨从小就长得很漂亮,在乡下一众姑娘都被太阳晒得皮肤颇黑,穿着打扮都土里土气的环境下,祝馨从小就皮肤白皙红润,又长了一张美人瓜子脸,有大大的双眼皮儿,高挺的鼻梁,红艳艳的小嘴唇,乌黑亮丽的头发,只看一眼,就能让人失神。
她同样穿着土里土气的乡下衣衫,但不知道为什么,那些土气的衣服,穿在她的身上,就显得特别好看。
胡鑫凯打小就被祝馨漂亮的容貌迷得四五不着六,哪怕祝馨性子十分泼辣直爽,一言不合跟人吵架、打架,他也不在意,一直跟在祝馨的屁股后头团团转,有什么好吃好喝好用的东西,头一个想得就是祝馨。
祝馨外冷心热,时常感动于胡鑫凯对她的好,加上胡鑫凯也长得人模狗样的,跟乡下一帮大大咧咧,十分粗鲁的年轻后生完全不一样,长得既俊,又爱干净,她也不可避免的,对胡鑫凯动了真心。
可惜千算万算,没算到胡鑫凯去了一趟首都回来,人就变了心......
李芙蓉带着自己的女儿胡丽丽,骑着这年头稀罕的自行车,来到上水村祝家,敲响祝家的院门。
院门打开的那一刻,李芙蓉看到开门的叶素兰,将手中一个包裹扔到叶素兰手里,“喏,里面有十块钱,两斤全国粮票,一张半市斤的点心票,还有我家丽丽不穿了的大花袄,都给你家大馨。我家丽丽穿衣服可爱干净,可讲究了,你让你家大馨穿着衣服的时候珍惜点,别两下穿坏穿脏,糟蹋了衣服,这年头要做一件花袄子可不容易,拿了这些东西,让你家大馨别去我家闹了啊。”
高高在上的语气,听得叶素兰心里膈应,她把东西扔回到李芙蓉的手里,“拿回你的东西,我家不缺!”
她的两个女儿,她叫她们,都叫馨儿,月儿,显得亲昵又亲切。
偏偏李芙蓉一看到她的两个女儿,一口一个大馨,一个小月,土气的要命。
她跟李芙蓉说了好几次不要这么叫,孩子们不喜欢这样土气的称呼,李芙蓉就是不改,她不好跟李芙蓉撕破脸面,只有默默忍受着。
“哟,这才多久不见,你就有脾气了?你忘了,你家大馨小月,打小就捡我家丽丽的衣服穿,现在还嫌弃上了?我以前看在咱们要做亲家的份上,没少拿好吃好喝的供着你这个亲家,我送啥,你们两口子都来者不拒,现在在我面前装什么清高呢。”李芙蓉扶着车把手,毫不客气地嘲讽叶素兰。
祝家穷,一大家子住在一起,又没分家,叶素兰夫妻俩在祝家压根就没什么话语权,吃的穿的用的,都跟村里的穷苦庄稼汉没什么两样。
胡家家境好了以后,这么多年来,李芙蓉看在两个孩子订了亲的份上,没少拿自家东西来接济叶素兰。
以往叶素兰对她都是一副谦卑讨好的态度,今天居然冷脸扔回她的东西,李芙蓉心里也窝了火。
她看一眼站在叶素兰身后的祝馨,这丫头长得也忒漂亮,肤白貌美,大长腿,年纪小小,胸前鼓鼓囊囊的,完全继承了叶素兰年轻时候的美貌。
哪怕天天跟着叶素兰下地里干农活,那雪白的皮肤就是晒不黑,不像她跟自己的女儿丽丽,从不下地干活,呆在屋里,皮肤也比叶素兰母女黑一个度。
李芙蓉没好气地看着祝馨道:“大馨啊,你跟我家鑫凯做不成夫妻,也可以做兄妹朋友啊,做什么想不通,自己去投河,把事情闹得这么难看。喏,婶子给你的东西,你就收下,好好的养身体吧,别动不动就去我家里闹,到时候大家都不好过。”
胡丽丽也说:“大馨姐,我妈说得话你要放在心上,你还年轻,想找什么样的对象没有,干啥非要缠着我哥不放,这事儿要传出去,对你,对我哥,对我们两家人都不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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